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为规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南昌航空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学字〔2024〕43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学院四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主体资格
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在本专业排名前列,且无重修、补考和不及格记录;
(1)评定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位于本专业前10%(含10%),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没有进入本专业年级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具体条件参照《南昌航空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
(3)曾获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4)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5)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
三、评审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审采用测评总分的计分办法,测评总分100分,其中政治思想3分,学习能力77分,创新能力14分,优秀表彰6分;最终根据测评总分高低进行排名,确定并推荐拟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
(一)政治思想(3分)
1.思想觉悟: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加1.5分;学生党支部支委1分;中共党员加0.5分,中共预备党员加0.2分,按照最高分数计算,不累加。
2.社会服务:担任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校学生会主席、校学委会主任等)加1.5分。担任院级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会主席、团委第一副书记)加1分;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副职)加0.5分;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副部长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加0.2分,按照最高分数计算,不累加。
(二)学习能力(共77分)
1.专业成绩(共75分):学生入学以来的所有学年的相对平均学分绩分数(除通识教育选修课外的其余主要课程),专业成绩=平均学分绩×75%。
2.学习技能(2分):通过国家英语CET-6加1分,国家英语CET-4加0.5分,不累加,按最高分计算;计算机二级及以上加1分。
(三)创新能力(共14分)
1.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见附件一《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具体加分标准如下表:
获奖等级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国家A类竞赛 | 5 | 4 | 3 | 2.5 | 1 |
国家B类竞赛 | 4 | 3 | 2.5 | 2 | 0.5 |
省级A类竞赛 | 3 | 2.5 | 2 | 1.5 | 0.2 |
省级B类竞赛 | 2.5 | 2 | 1.5 | 1 | 0.1 |
奖项排名系数如下:
人数 | 2 | 3 | 4 | 5 | ||||||||||
排序 | 1 | 2 | 1 | 2 | 3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5 |
系数 | 0.6 | 0.4 | 0.5 | 0.3 | 0.2 | 0.5 | 0.3 | 0.1 | 0.1 | 0.5 | 0.25 | 0.15 | 0.05 | 0.05 |
说明:
①获奖后出具证书或正规的证明材料及举办竞赛活动的正式文件后方可加分,具体级别由学院根据学校文件审核后确定。
②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者按最高级别加分。
③除了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按照A类比赛加分,其余均按照B类。
2.论文、专利加分(项目负责人计满分,其余参与者减半)
专利 | 成果名称 | 分值 |
发明专利 | 4 | |
实用新型 | 2 | |
外观设计专利 | 1 | |
软件著作 | 2 | |
论文 | Science,Nature(不含子期刊) | 10 |
SCI【区、Ⅱ区(收录),SSCI(收录)、A&HCI(收录),中国社会科学 | 6 | |
SCIⅢ区、Ⅳ区,学校A1类、A2类期刊,EI收录期刊论文(JA)CSSCI源期刊,新华文摘(部分收录),CSCD(核心库),《人民日报》及《光明日报》理论版外刊载文章(3,000字以上),EI收录会议论文(CA) | 4 | |
ISTP及ISSHP收录论文,CSCD(扩展库), CSSCI(扩展库),中文一般核心期刊(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所列),国外学术期刊、南昌航空大学学报、失效分析与预防 | 3 | |
中文一般期刊,国际国内会议论文 | 2 | |
内刊、增刊、专刊、专辑、年刊、论文集等 | 1 |
说明:若有多项专利或多篇论文,可累计计算。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 国家级 | 4 |
省级 | 3 | |
大学生“三小”项目 | 重点 | 2 |
一般 | 1 | |
说明:除负责人,其余参与者减半 |
(四)优秀表彰(6分)
1.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全国性荣誉称号加6分。
2.获得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含提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加5.5分。
3.获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省级十大杰出青年、青年五四奖章、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大学生自强之星(含提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其他荣誉称号的加3.5分。
4.作为主要负责人所在集体获得全国性荣誉称号加3.5分,获得省级荣誉称号加2分。
5.个人先进事迹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登的加4分,在全国性主流媒体上刊登的加6分(同一媒体的网络平台按照30-50%酌情加分)。
四、评选程序
1.班级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班主任为组长。以班级为单位,对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同学进行推荐。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班级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提交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选。
3.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候选人进行评选,并将结果向学院教职工、学生公示。
4.公示结束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五、领导组织
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学院领导、学工办主任、系部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学工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秘书。
六、其它
本办法的未尽事项由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4年9月1日
附件一 《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